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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理工学院医学院教学工作规范
2015-10-23 10:27  

荆楚理工学院医学院教学工作规范

(试行)

根据《荆楚理工学院教学工作规范》和《荆楚理工学院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为加强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严肃性;落实备、教、辅、改、考等全方位的过程管理与监控,把“以生为本”、“教书育人”落实到行动中,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经专家委员会讨论,报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教学工作规范

第一条认真履职

一、全体教师应积极承担教研办和教研室下达的教学任务,服从安排,认真履行教师工作职责。

第二条认真编写人才培养方案

二、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学校对医学生进行组织、教育、教学、培训、实践、提高,达到学校规定的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全过程的顶层设计。

三、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必须突出学校的办学定位,充分体现我校的地方性、基层型、教学型、技术应用型四大特征。

四、专业负责人接受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修订)任务后,首先要拟定编制规划;广泛开展人才需求情况调查;根据荆门地方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我校医学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实际,按照学校统一制定的编制格式,组织专班认真研究和编制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草案。

五、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草案)的制定,必须由学院组织专家委员会,地方行业协会专家,行业行政管理部门专家、领导,毕业生代表以及在校生代表等,对草案进行充分论证,听取各方意见,最终形成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草案)。

第三条认真编写教学大纲

六、教学大纲是教师执行教学活动的纲领性文件,是教师编制教学进度表、编写教案的依据和蓝本。

七、教研办要根据学校统一要求,提出医学院各专业教学大纲的编写计划、组织专家委员会制定教学大纲编写指南,按计划下达至课程归属教研室。

八、教研室主任接到任务后,要认真组织好编写团队,开好专题教研会,具体部署给相关教师。

九、教学大纲要严格按照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认真编写,充分体现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办学定位、培养目标、课时要求等,要突出重难点,要合理安排和整合教学内容,要科学安排考核方式方法及分值比例,要适度体现参考教材价值,要适当留有学生自学和个人提高的余地。

十、执笔人编写完成教学大纲后,由教研室主任组织相关人员集体初审、修改合格后,交教研办;教研办组织医学院专家委员会审议讨论后,报副院长审定;副院长签字同意后,交教研办执行并备案。

第四条认真编写教学进度表

十一、教学进度表是教师以学期为单位,严格依照课程教学大纲规定,按《荆楚理工学院教学进度表》规范格式与内容,编制的学期教学过程实施计划。

十二、每学期期末,教研室主任要组织专题教研会,集中讨论、研究和编写下学期课程教学进度表。

十三、教学进度表的编写必须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教学目标、重点、难点、知识要点、作业等进行编写,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编写,由课程主讲教师执笔。

十四、教学进度表编写完毕,交教研室主任初审、修改完善,签字确认,报教研办核准。由教研办集中报副院长审定,副院长签字确认后,交教研办执行并备案。

十五、教师在实施教学活动中,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进度表执行,循序渐进分章节完成授课任务,不得随意更改教学计划;进度安排与实际执行必须在时间、节次、地点、班级、授课形式、授课内容、授课人等方面相吻合。

第五条认真编写教案

十六、教案是教师为顺利而有效地开展教学活动,根据教学大纲确定的教学目标与任务,结合教学参考书及学生的实际情况,以课时或课题为单位,对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教学步骤、教学方法等进行的具体设计和安排的一种实用性教学文书。

十七、教案包括教材简析和学生分析、教学目的、重难点、教学准备、教学过程及练习设计等。教案要重视教学过程、环节、板书、教具、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设计,要围绕中心、突出主线,要源于大纲而高于大纲,要体现综合性、总结性、分析性与比较性。

十八、教案的编写,必须按照教务处下发的模板(2015版),认真收集国内外本学科、本专业前沿研究成果及其有价值的参考文献,丰富课堂教学的新知识、新理念、新内容,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

十九、对于专业术语必须使用英汉双语备课和教学。

二十、首次课必须向学生提供与本课程相关的专业参考书目、国内外科技文献资料书目等。

第六条认真开展课堂教学

二十一、课堂教学是教师以课堂形式为依托,向学生传授知识和技能全过程的一种教学活动;同时,也是教师展示自身素质与教研能力的平台。

二十二、每学期开学前,必须提前备好两周课的教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备课及教学内容必须以课程教学大纲为准则,以教材为参考依据;高度重视板书设计,高度重视教学内容设计,高度重视教学方法设计。

二十三、上课时必须对学生进行不同形式的点名;必须对旷课、迟到、课堂违纪的学生予以有效制止,并将组织教学贯穿于课堂教学全过程;必须将学生考勤和课堂表现作为课程成绩考核的依据并纳入教学评价体系。

二十四、在课堂教学活动中,教师必须保持良好的教态,衣着整洁,大方得体,使用普通话,要通过教师良好的师德师风,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

二十五、要采取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教学方法,提倡启发式、探究式、研讨式等教学方式,要加强师生互动,严禁满堂灌和照本宣科;要善于把本专业、本学科的前沿知识与研究成果,恰到好处地运用于教学活动中。

二十六、教学过程中可以辅以PPT演示,提高直观性教学的实效,丰富课堂教学形式,但严禁整堂课只使用PPT。PPT内容限于教师选用的图例、表格、动画、音频、视频、综合归纳及比较的内容、用于讨论的病案、课程参考内容及学科前沿知识展示等,PPT要注重制作质量。

二十七、要讲究板书艺术,使用规范汉字,专业名词要尽量同时使用英、汉双语;板书内容要精炼、层次分明、条理清晰。

第七条认真开展实验教学

二十八、要按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要求,认真组织实验教学。要按统一的实验课表执行实验教学。医学专业课程的实验要以小班教学为主,一般不超过30人。涉及到实验用危化品要高度重视,规范管理,严格把关危化品采购与使用,建立出入库管理台账,分类规范存放,严格登记制度,规范实验操作。

二十九、实验教师必须实行坐班制,负责相关实验教学课前实验设备、实验耗材、物品等的一切准备工作,协助实验指导教师完成实验教学,严格做好实验教学记录及实验设备使用登记工作,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实验设备的维护,实验室卫生,并配合开放实验室工作。

第八条认真完成作业批改

三十、要按照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布置课后作业。

三十一、教师在批改作业过程中要认真仔细,要用红色笔指出作业中的优点和错误之处,要有明确的批阅意见,签全名,对学生完成的作业质量做好书面记载,并按一定比例计入学生平时成绩中。

第九条认真开展课外辅导工作

三十二、认真落实学校关于“专业课教师每2周下班辅导1次”的规定。教研办每学期开学前,以该学期课程表为依据,利用学生晚自习时间,统一安排任课教师下班辅导。辅导要有成效,要结合课程教学和专业发展,要有记录,并归档。

三十三、教师下班辅导可以形式多样,主要采取集中安排时间辅导;其次,采取QQ、微信、E-mail等方式辅导,但以这种方式辅导的次数每学期不得超过3次,且必须有QQ、微信、E-mail辅导内容截屏打印资料作为辅导的凭据,交教研办备查。

第十条认真开展命题工作

三十四、命题前首先要拟定《命题计划》,命题内容和范围应当以《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知识内容、能力培养以及相关的教学目标层次要求为依据。《命题计划》必须以教研室为单位,所有参与同一门课程教学的教师集体完成。同一门课程的《命题计划》必须一致,一份命题计划统领A、B卷。

三十五、填写《命题计划》时,课程名称、课程编号、课程类型和课程性质必须与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完全一致,填写无错别字。

三十六、题目分值分布为:掌握的内容约占60%,理解的内容约占30%,了解的内容约占10%;考试内容和考试题型的权重分布与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基本一致。试题内容覆盖面应达到大纲要求的85%以上。

三十七、每套试题满分应为100分。同一门课程本次考题与上次考题以及A、B两套考题的题目雷同率应小于10%。A、B两套考题在知识单元、考题类型、题目数量、难易程度和分值比例上应相当。

三十八、医学院期末考试课程统一使用六种题型:名词解释题(5题,3分/题)、填空题(20空,1分/空)、单项选择题(20题,1分/题)、判断改错题(5题,2分/题)、简答题(3题,5分/题)、论述题(2题,10分/题)。其中,论述题与简答题应避免在同一知识点范围内命题,题目应分散在不同知识点中,尽可能为几个章节或几个知识点的综合性论述。

三十九、任课教师在考前不得出复习题,不得根据考题圈定或暗示复习范围,严禁透露考题。教研办应随机抽取A、B卷印制试卷。

第十一条认真做好阅卷、成绩分析及登分工作

四十、课程考核结束后,课程所属教研室应及时组织全体任课教师阅卷。阅卷采取分题流水作业,每份试卷至少由3名以上教师评阅。应由教研办组织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集中阅卷,严禁将试卷带离阅卷区。特殊情况,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可单独阅卷。

四十一、阅卷教师应按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遵循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严肃认真、宽严一致地评阅每一试题。不得送人情分,不得有意压低分数。

四十二、阅卷时,一律用红色笔,各试题只记得分,不记扣分,得分记入题号前的记分栏内并签字,并在答案错误的题、字下打“×”号,完全答错和完全未答的试题记 “0”分。卷面不得出现半勾和负分;若有涂改,必须在涂改处签涂改人全名。

四十三、试卷评阅完成后,教研室应组织对试卷进行复查,如评卷有误,需改判分数的,教研室主任和复查人员应共同签全名,并注明原因。

四十四、阅卷工作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将试卷卷面分登入记分册,并按规定认真计算该课程的学期成绩或结业成绩,撰写考试成绩分析报告,将该课程试卷和答卷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顺序进行整理和装订、装入试卷袋、填写封面,再交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考试成绩分析报告以任课教师为单位,将同一门课程的所有班级学生卷面成绩进行统计分析。

四十五、期末考试工作结束后3至5天,教研室主任审核任课教师填写好的记分册并签字,任课教师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教研办主任审核;审核不合格者退回任课教师更正,审核合格者提交教务处成绩管理员审批;审批不合格者退回重新录入,审批合格者并入学生成绩库。

第十二条认真开展教研室活动

四十六、教研室每学期要有工作计划,有活动记录,有工作总结;要经常开展听课评课、集体备课、优质课、示范课等教学研讨活动。

四十七、要认真开展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的制定与讨论的专项教研活动;所有专项教研活动要有单独的计划、过程材料、总结等完整成册的资料。

四十八、考试命题、教学研究项目、本科教学工程申报等是教研室的重要活动。

四十九、教研室要积极参与医学院课程建设工程、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程、“双师型”教师团队建设工程、科研团队建设工程等各项工作。

第二章教学事故认定

第十三条教学事故分级

五十、教学事故分重大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一般教学事故三级。医学院在沿用学校教务处《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的相关分级外,另制定以下教学事故分级类型。

五十一、一般教学事故:以下情况视为一般教学事故。

(一)不积极参与教研室活动,不服从学院安排参与课程建设工程、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程、“双师型”教师团队建设工程、科研团队建设工程等相关工作者;

(二)实验报告、课后作业批改不认真,未全批全改,甚至错误批改,不签全名者;

(三)监考教师未按教研办考试安排到岗,监考过程中无故脱岗,未严格履行监考教师职责,导致考场纪律混乱者;

(四)不认真备课,课堂教学照本宣科(或依赖PPT宣讲),缺乏课堂教学气氛,影响教学质量者。

五十二、严重教学事故:以下情况视为严重教学事故。

(一)未按教研室安排,协助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编写、教学进度表及教案编写未按学校下发的模板执行,有较大错误者;

(二)授课内容不按教学大纲执行,随意增加或减少课时,随意更改教学内容,不按教学计划进程执行,实际进度与授课计划相差较大;

(三)实验教学未按教学大纲要求开展实验、实训教学,或在实验、实训教学工作中,擅自离岗,不对学生进行指导;

(四)命题教师未按教学大纲、考试大纲要求命题;试题覆盖面低于85%试卷;考分分布与课程学时分布的差别大于10%,导致学生重考者;不按时报送试题,影响正常考试者。

五十三、重大教学事故:以下情况视为重大教学事故。

(一)未按教研办和教研室主任安排,拒绝承担教学任务者;

(二)备课极不认真,教案(或讲义)不完整;教学内容错误明显或有原则性错误,学生反映强烈;

(三)任课教师上课期间对课堂秩序(如学生上课睡觉、玩手机、随意进出等现象)放任自流,不加制止,课堂教学秩序混乱;

(四)阅卷教师不按要求批改试卷,试卷评阅大面积不符合评阅规范;统计成绩出现明显计分错误或上报的成绩与试卷成绩不符;期末相关资料不按要求上交者。

第十四条教学事故认定处理程序

五十四、学院行政、督导、学生监督员、教师都有权参与教学过程监控与管理。教学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人或发现人、知情人应及时通过电话、口述、书面等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教研办。

五十五、教学事故的调查核实和处理

(一)医学院教研办接到教学事故报告后,由教研办会同事故责任人所在教研室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并由责任人填写《教学事故认定表》(见附表)。

(二)教研办依据本办法对事故级别和责任人提出初步认定和处理意见,并将教学事故的拟处理意见前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处理者本人和所在教研室。教学事故分级若医学院与学校分级不符时,以医学院分级为准。

(三)被处理者本人对教研办初步认定和处理意见不服的,在接到书面形式告知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教研办提出申诉。教研办会同医学院其他相关部门,依据本办法提出初步认定和处理意见、连同被处理人申诉材料一并报医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四)一般教学事故及严重教学事故,由教研办认定,报教学副院长批准后执行。重大教学事故,由教研办报医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形成教学事故拟处意见,经医学院院长批准后执行。

所有教学事故,均以学院行文通报并报学校教学质量评价办公室备案。

第三章教学工作奖惩机制

第十五条奖励机制

五十六、以教师个体为单位,一学期结束之后,参照学评教(占60%)、同行互评(占20%)、行政督导听课评议(占20%),进行评分排名,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给予1000、500、300元奖励。

五十七、在参与医学院课程建设工程,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程,“双师型”教师团队建设工程,科研团队建设工程等各项工作表现突出者,经民主评议,报医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批准,按省级、校级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的奖励。

第十六条惩罚机制

五十八、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与教师业绩挂钩,综合考评最后一名,扣发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1000元;综合考评倒数第二名,扣发当年度奖励绩效工资500元;综合考评倒数第三名,扣发当年度奖励绩效工资300元。

五十九、教学事故的处理办法。

(一)一般教学事故:视情况和事故责任人的态度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500元;教师在一学期内累计发生2次一般教学事故者,作一次严重教学事故处理;超过2次的按重大教学事故处理。

(二)严重教学事故:视情况和事故责任人的态度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1000元;取消当年参加学校任何评优、评先资格和当年职称晋升资格;教师在一学期内累计发生2次严重教学事故者,作一次重大教学事故处理。

(三)重大教学事故:视情况和事故责任人的态度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2000元;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2年内不得晋升职称。教师在一学期内连续或累计发生2次重大教学事故者,经医学院党政联席会商议,取消在本学院的任教资格。

第十七条附则

六十、荆楚理工学院《医学院教学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在医学院教研办。

附1:荆楚理工学院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

附2:医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处理表

2015年9月30日

附1:

教学事故分类与级别

教学工作环节

序号

事故情节描述

事故

级别

1.课堂教学

1.1

课堂教学中有散布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反动言论和违反国家法律内容,散步传播淫秽内容,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

1.2

未经批准,教师私自请人代课达到2学时/超过2学时。

Ⅰ/Ⅱ

1.3

任课教师上课、监考期间因非不可避免的原因迟到、提前下课、离岗、擅离课堂(考场)达到10分钟/超过10分钟

Ⅰ/Ⅱ

1.4

未办理请假调课手续,私自调课达到4学时/超过4学时;或无故旷课达到2学时/超过2学时。

Ⅱ/Ⅲ

1.5

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按要求布置、批改作业(包括实验报告)达到四分之一/超过四分之一。

Ⅰ/Ⅱ

1.6

任课教师上课期间对课堂秩序(比如学生上课睡觉、打手机、随意进出)放任自流,不加管制,导致课堂教学秩序混乱。

1.7

课堂上攻击诋毁学校,在学生中造成严重影响,或鼓励学生闹事、罢课,严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1.8

备课不认真,教案(或讲义)不完整,授课随意性强,错误较多或有原则性错误,学生反映强烈。

1.9

授课内容不按教学大纲进行,随意增加或减少课时,随意更改教学内容,不按教学计划进程,实际进度与授课计划无故相差较大。

1.10

任课教师违犯教材管理规定,强行向学生推销图书或其他学习用品或商品。

2.实践教学

2.1

实验课、操作课使用的材料和器材在课前没有准备妥当影响教学正常进行。

2.2

未经教学院部教学工作负责人批准,擅自无故取消教学大纲和计划中规定的实验或实习内容。

2.4

实验管理人员、实验教师不负责任,或管理不善,违章操作,造成大型仪器设备严重损坏或学生人身伤亡。

Ⅱ/Ⅲ

2.5

因指导教师的错误指导或擅离职守,或因教师责任心不强,学生在实验、实训、实习过程中,造成大型仪器设备损坏或学生人身伤亡。

Ⅱ/Ⅲ

2.6

教师对学生实验、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不认真考核,不批改实验实习报告,随意给学生实验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造成较大影响/严重影响。􀆔

Ⅱ/Ⅲ

2.7

丢失或不按规定整理上交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造成较大影响/严重影响。

Ⅱ/Ⅲ

续表

教学工作环节

序号

事故情节描述

事故

级别

3.考试与成绩

3.1

任课教师及其他人员考前泄露试题(原题),或者因管理不善,造成考前考试试卷丢失或泄露,造成较大影响/严重影响。

Ⅱ/Ⅲ

3.2

监考教师未按时到岗而影响考试正常进行,或未严格执行考试规定,包括发现学生作弊而不及时处理,从而造成较大影响/严重影响。

Ⅱ/Ⅲ

3.3

命题教师不按要求命题,试题太容易或题量太少,成超过半数学生不到一半考试时间交卷;或者考题出现严重错误,造成考试延误、中断或失效。

3.4

不按时报送试题,造成不能及时印刷试题,影响考试。

3.5

阅卷教师不按要求批改试卷,试卷评阅大面积不符合评阅规范;未经允许私自提高和降低评分标准;统计成绩出现严重计分错误或上报成绩与试卷成绩不符。

3.6

不按规定时间报送、登陆学生成绩,对后续工作造成较大影响/严重影响。

Ⅰ/Ⅱ

3.7

监考人员不按要求做好考试的基本工作,包括粘贴座号和场标等考试标志,清理考场,不认真填写监考记录,不按要求装订试卷等。

4.教学管理

4.1

未经批准,擅自更改人才培养方案开课计划,对教学运行造成不良影响。

4.2

不按照要求完成课表编排,对教学运行造成严重影响;或在课表试运行一周后未及时调整课表编排中出现的问题,对教学运行造成严重影响。

4.3

在正常上课期间,未例行规定的审批手续,擅自抽调学生从事与该教学内容无关的工作或活动,对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4.4

教师已事先请假调课,而受理者未及时通知学生,致使空堂达20分钟以上。

4.5

在教学期间,擅自占用上课考试教室或实践教学场所致使教学工作不能正常进行。

4.6

教室管理人员未提前打开教室、实验室的门,严重影响正常教学。

4.7

多媒体教学设备故障,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维修,严重影响正常教学。

4.8

在考试安排中错排或漏排班级、考试科目,严重影响考试的正常秩序。

4.9

管理人员伪造或涂改学生成绩。

4.10

管理人员因管理不善造成试卷、学生原始成绩丢失,造成严重影响。

4.11

因工作疏忽错发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造成较大影响;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历证书、学籍证明成绩证明等,管理人员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发放不该发放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Ⅱ/Ⅲ

4.12

因不按规定时间和开课计划填报教材订购单,未及时足额订购教材造成开课两周后教材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

附2:

医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处理表

责任人姓名

责任人所属教研室

教学事故描述(含时间、地点、过程情节、后果等)

调查人签名:当事人签名:

年月日

责任人所属教研室主任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教研办核查处理意见

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月日

教学院长意见

教学院长签名:

年月日

院长

意见

院长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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